相关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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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商参与打捞中国沿海水域沉船沉物管理办法
关于外商参与打捞中国沿海水域沉船沉物管理办法 (1992年7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02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一条 为加强对外商参与打捞中国沿海水域沉船沉物活动的管理,保障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外商参与打捞中国沿海水域具有商

0评论2011-04-2774

中华人民共和国打捞沉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保证航行安全,加强沉船的打捞和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除军事舰艇和木帆船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和内河的沉 船,包括沉船本体、船上器物以及货物都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下列沉船应当进行打捞:  (一)妨碍船舶航行、航道整治或者工程建筑的沉船;

0评论2011-04-2713

海事签证
1、实施机关: 厦门海事局受理部门:厦门海事局政务中心受理岗位:受理员2、实施机关:厦门海事局XX海事处受理部门:业务受理窗口受理岗位:受理员申 请 人:船舶或其代理人具备条件:1、海事声明应在船舶抵第一到达港二十四小时内递交当地签证机关,在港停留不足24小时的,应在船舶抵港后

0评论2011-04-2218

关于印发《浙江省游艇俱乐部项目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浙江省游艇俱乐部项目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浙发改外资〔2006〕451号 各市、县(市)发展改革委、交通局(委)、海事局(处)、水利局、海洋渔业局、环保局、旅游局、体育局,省有关单位:  随着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水平,当前游艇经济已经初显端倪,成为休闲产业的新兴

0评论2011-04-2230

船舶国籍证书核发
(一)船舶国籍证书签发1、实施机关:厦门海事局(厦门、漳州行政区的国际航线、港澳航线船舶)受理部门:厦门海事局政务中心受理岗位:受理员2、实施机关:厦门海事局(国内航线船舶)受理部门:厦门海事局政务中心受理岗位:受理员申 请 人:船舶所有人具备条件:1、船舶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

0评论2011-04-2218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
(一九八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国务院发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维护海域生态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海港内的一切中国籍船舶、外国籍船舶及船舶所有人和其

0评论2011-04-2210

交通部发布游艇管理规定
日前,交通部海事局发布了《关于加强游艇管理的通知》,对游艇的登记、检验、驾驶员培训和考试、航行及停泊水域等方面的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该规定是我国第一个全国性的游艇管理文件。业内人士认为,它的出台将对规范游艇管理、促进游艇业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通知》对游

0评论2011-04-2216

海域使用权证书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维护海域国家所有权和海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海域使用权证书的权威性,规范海域使用权证书的发放与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发放和管理海域使用权证书。第三条 海

0评论2011-04-2211

交通部发布游艇管理规定
86)交水监字125号长江航政局及南京分局,上海港务监督,中国外轮代理总公司,中国外贸运输总公司:一九八三年四月二十日,我部经国务院批准,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籍船舶航行长江水域管理规定》。鉴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已批准南京港对外国籍船舶开放,我部对该规定第三条作了

0评论2011-04-2217

中国海事局关于加强游艇管理的通知
为了加强对游艇的管理,积极引导公众对航海的关注和热爱,支持游艇业的健康发展,丰富公民的业余水上活动,保障水上交通安全,防治游艇污染水域环境,根据《海上交通安全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和《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游艇管理的有关

0评论2011-04-2235

游艇行业期盼《游艇安全管理规定》
7月11日,2010中国大连国际游艇展圆满落幕。据介绍,这次游艇展,中外参展商有60多家,海上和陆地展览面积超过20000平方米,4天的展会吸引了来自环渤海地区5000多名客户。沈阳亚德船艇制造公司现场就售出8艘美国进口的运动快艇,有200多名客户与参展商达成购艇意向。真没想到,游艇水

0评论2011-04-2215

交通运输部相关负责人解读《游艇安全管理规定》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游艇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为便于公众更好地理解办法的有关内容,记者就采访了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叶红军局长助理。  《规定》出台的背景:  游艇业在国际上有着巨大的市场份额,全球每年的游艇经济收入超过500亿美元,

0评论2011-04-2220

游艇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游艇安全管理,保障水上人命和财产安全,防治游艇污染水域环境,促进游艇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和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环境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内游艇航行、停泊等活动的安全和防治污染管理适用本

0评论2011-04-229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签证管理规则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签证管理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船舶签证行为,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国内航行船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内办理船舶签证,适用本规则。本规则不适

0评论2011-04-229

船舶进出港口许可
(一)国际航行船舶进口岸审批1、实施机关:厦门海事局受理部门:厦门海事局政务中心受理岗位:受理员2、实施机关: 厦门东山海事处(东山区域)受理部门:业务受理窗口 受理岗位:受理员申 请 人:船舶或其代理人具备条件: 1、船舶具有齐备、有效的证书、文书与资料;2、船舶配员符合最低安全

0评论2011-04-226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则
(1997年9月15日交通部令[1997]8号发布)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船舶交通管理,保障船舶交通安全,提高船舶交通效率,保护水域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

0评论2011-04-2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主席令第七号(1983年9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海上交通管理,保障船舶、设施和人命财产的安全,维护国家权益,特制定本法。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航行、停泊和作业的一切船舶、设施和人员以及船舶

0评论2011-04-2215

游艇须检验并在中国海事局登记
明年1月1日起,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航行、停泊的游艇,必须经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和国籍登记,游艇操作人员须通过中国海事局组织的考试持证上岗。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游艇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进一步规范我国水域内非营业性游艇的

0评论2011-04-227

船舶安全证书文书核发
(一)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1、实施机关:厦门海事局(厦门、漳州行政区的国际航线、港澳航线船舶)受理部门:厦门海事局政务中心受理岗位:受理员2、实施机关:厦门海事局(国内航线船舶)受理部门:厦门海事局政务中心受理岗位:受理员申 请 人: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具备条件:1、船舶已在海事管理

0评论2011-04-227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
(1994年6月2日国务院令第155号文发布)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家对船舶的监督管理,保障船舶登记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下列船舶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进行登记: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

0评论2011-04-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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