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橡胶护舷炼胶车间工艺规程

2011-04-03230
一、产品生产流程:
 
生胶→烘胶、切胶→塑炼→停放↘
 
混炼→停放→热炼→半成品加工
 
配合剂→加工→配合、称量↗
 
二、生胶加工:
 
各种胶料使用前要剥去所有表面包装,要求表面无杂质,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移出另行处理。烟片胶需加温烘胶后方可

使用。

 
1、 烘胶:
 
(1)、将生胶排列放在烘干室内的支架上,禁止接触蒸汽管道。
 
(2)、烘房温度40-60℃。
 
(3)、烘胶时间:夏季24小时,春秋36小时,冬季48小时。
 
(4)、烘胶时,生胶要按等级分别存放,并堆成品字形,使生胶间留有空隙,在规定时间内按先后顺序使用。
 
(5)、烘干室内不得有漏汽积水现象。
 
2、切胶:
 
(1)、使用设备:立式单刀切胶机。
 
设备技术性能:
(2)、切胶胶块不得超过10Kg。
 
(3)、切胶时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发臭、发霉、内外质量不同及水份、杂质不符合标准者,移出另行处理。
 
3、安全操作:
 
(1)、未经许可,烘胶房内严禁烘其它物品。
 
(2)、生胶放正后,方可开动切胶机,不可边切胶,边整理胶块。
 
(3)、整理胶块时,必须用铁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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